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4号》 2024年12月23日 | 查看: 67123 (原标题: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4号》)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证券时报e公司讯,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4号》。为进一步强化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长、总经理的专业胜任能力,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应当从事证券、基金或者金融工作3年以上,且至少1人具备3年以上与拟任职务相关的证券、基金工作经历。该要求适用于本指引发布后拟任董事长、总经理的人员。 其它推荐 暂无相关文章 关键词: 上一篇:炒作资金凶猛 标普科技基金惊现12%高溢价!头部公募紧急提示! 下一篇:祥源文旅:拟1.23亿元收购卧龙中景信10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