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极寒、极旱、高温、暴雪、暴雨等极端天气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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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气候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半小时完成赔付”等快速理赔的信息通常成为保险公司宣传的重点。随着保险产品体系的完善和技术手段的提升,保险赔付效率大幅提升确实成为常态,但日益频发的灾害为保险业带来的挑战却鲜少被公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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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既要提升巨灾保险的覆盖率,又要面对日益频发的灾害所带来的赔付额的提升,还要确保自身的风险抵御能力。在极端天气频发的今天,保险业如何分散自身风险?谁又能来为保险业“上保险”?
刚刚结束的COP28大会尽管还有许多问题悬而未决,但大会开幕伊始便正式批准通过了“损失与损害”基金决议草案,成为大会的第一个重要里程碑。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标志着国际社会意识到用灾害专项基金来补充巨灾保险体系的重要性。
受访专家认为,给保险业“上保险”,不仅仅是直保公司单方面的事情,而是需要构建一个由直保公司+巨灾共保体+再保公司+资本市场+巨灾专项基金+政府财政兜底共同构成的完善的风险保障体系。
而这其中,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
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散机制
根据瑞士再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瑞再”)数据显示,今年全球自然灾害导致的经济损失初步估计值达2690亿美元,较此前10年的均值增长了15%;其中保险损失达1080亿美元。可见,保险赔付仅占经济损失的40%。而在中国,这个数字估计不到10%。
谈及保险保障程度较低的原因,瑞士再保险公司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戴鑫向记者表示,从保险市场来看,近年来自然灾害呈现出中低程度的灾害更加频发、次生灾害导致的损失日益攀升的趋势。而保险业由于对细分风险掌握的数据不足、历史损失数据存在偏差、风险评估模型未能充分反映风险变化状况;从需求端看,由于自然灾害风险发生频率低,大众对这类风险和相关保险的认知相对有限,企业、家庭、个人等承担灾害风险的主体往往不会主动投保,导致整体保障程度偏低。
北京绿色金融和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特邀高级研究员汪申博士向记者表示,随着越来越多的自然灾害由“百年一遇”变成“十年一遇”、“十年一遇”变成“一年一遇”,资产价值受到极大冲击,面对自然灾害的脆弱性持续攀升,保险赔付成本不断上涨,当前巨灾保险的覆盖率和准备金是远远不够的。
因此,如何缩小风险敞口,保持可持续性偿付能力,成为近年来保险业关注的重点。
汪申认为,完善巨灾保险体系,实际上已经超出了保险公司的能力范畴,需要从顶层设计层面,建立一套多层次的风险分散机制,直保公司、巨灾共保体、再保公司、资本市场、巨灾专项基金、政府等各方都需参与其中。
“近年来,直保公司作为第一道防线,已经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做出了不少努力。但仅仅依靠商业保险公司是无法抵御日益增长的巨灾保险损失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各大保险公司联合出资,形成巨灾共保体,多渠道分散巨灾风险。目前,我们的商业保险公司已经在进行这方面的积极尝试和创新。”汪申说。
在这两道防线基础上,直保公司通过再保公司分散风险成为保险业重要的风险分散渠道。
戴鑫表示,引入再保险一方面可以利用再保险额外的承保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将风险分散到国际市场上,从而提升保险业整体的承保能力。
“在上述三个环节仍未能覆盖风险敞口的情况下,近年来,保险业也正在通过产品创新,如发行巨灾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将风险进一步分散到资本市场,以弥补缺口,从而形成巨灾保障体系的第四道防线。”汪申说。
据戴鑫介绍,巨灾债券是通过发行收益与指定巨灾损失相连接的债券,它将保险公司部分承保风险作为可交易的资产品类在资本市场进行交易,一方面起到资本市场募资的目的,一方面将风险转移到了资本市场。
戴鑫表示,巨灾债券主要用来应对潜在的重大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与金融市场表现的关联度较低。对于投资者而言,投资巨灾债券能够起到多元化投资组合的目的,而巨灾债券通常具有相对较高的预期收益水平,因此投资者会将其视为投资机会。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巨灾债券发行量达到创历史纪录的150亿美元规模。近六年来,全球巨灾市场存量年均增速约为4%,与全球自然灾害风险敞口的增长速度相当;而全球再保险市场资本趋紧的状况对巨灾债券的收益率构成支撑,巨灾债券的发行量预计在2024年延续增长趋势。
这一点,从近年来在国际市场上日益受青睐的巨灾债券市场就可以看出。数据显示,巨灾债券在过去一年回报率几乎超过了所有其他债券市场。
“目前巨灾债券在内地尚未得到充分发展,但已有不少商业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通过香港市场发行了巨灾债券。未来随着相关法律、监管制度的逐渐完善,巨灾债券也将在中国迎来良好的发展前景。”汪申说。
让业内人士欣喜的是,在资本市场这道防线之外,刚刚结束的COP28大会顺利通过的损失与损害基金补偿机制,成为保险业乃至气候投融资领域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
汪申表示,损失与损害基金决议草案的通过,意味着国际社会开始意识到用灾害专项基金来补充巨灾保险体系的重要性。专项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多边发展银行、主权基金、政府财政预算等多种渠道。
“这对中国的巨灾保障体系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未来中国可以尝试推动巨灾专项基金的设立,在资本市场分散风险与政府财政应急救援之间,用市场化手段来进一步覆盖风险敞口。”汪申说。
保险公司对风险要看得清、算得明、管得住、想得远
构建上述由直保公司+巨灾共保体+再保公司+资本市场+巨灾专项基金+政府财政共同构成的巨灾保障体系需要多方参与,而直保公司首当其冲。
事实上,近年来保险公司一直致力于提升保险覆盖率和赔付效率,保险产品体系也在不断创新并完善。
今年9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绿色保险分类指引(2023年版)》将气象灾害类保险作为绿色保险的第一个保险类别,内容囊括了气象灾害巨灾保险、公共基础设施灾毁保险和农业气象指数保险等。
汪申认为,上述巨灾保险的产品体系在不断完善,而保险产品的创新趋势也十分明显,即从传统巨灾保险产品向指数型巨灾保险产品过渡。
“过往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往往需要进行人工现场查勘。而现在,指数型保险按灾害级别直接定损,快速赔付,大大减少了赔付纠纷,提升了赔付效率,这也进一步提升了投保率。”汪申说。
在产品创新之外,另一明显趋势是,保险业正在经历从事后理赔向事前预防、事中应急响应转移,逐步强化巨灾风险减量服务。
戴鑫表示,在气候变化加剧的今天,巨灾保险服务正在经历显著变化,即更加注重风险减量服务,并将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流程服务融入其中。
汪申也认为,保险的产品和服务如同硬币的正反两面,正面是产品,背面则是巨灾风险减量服务。“在COP28会议上,巨灾风险减量服务成为焦点。COP28全球盘点第64条明确提出到2027年所有参与方要建立多灾种的早期预警系统。这个系统将引导巨灾保险的工作重点从灾后理赔转向灾前预防和灾中响应。国家层面、地方层面到保险公司层面建立一个早期预警体系是极其关键的。”汪申说。
今年1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财产保险业积极开展风险减量服务的意见》,要求各保险公司应积极协助投保企业开展风险评估等风险减量工作,根据自身条件研究制定风险减量服务总体规划。
记者采访数家保险公司获悉,目前,已有部分保险公司成立了专门的风险减量部门或专项工作组,推动被动理赔向主动预防。
汪申认为,风险减量服务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而是需要建立拥有产品和服务的完整体系,对风险做到看得清、算得明、管得住、想得远。而科技手段的赋能也使得这套完整的事前防范体系成为可能。
“首先,我们需要建立一个由国家,地方,企业等多方参与的早期预警系统,通过大数据和物联网让风险能看得清,以绘制风险地图的方式呈现出风险点的位置,风险的强弱,风险的实时变化,以及与历史风险数据的对比等。这需要借助物联网、大数据,包括遥感数据、卫星数据、气象数据等。”
看得清风险后,还需要通过风险建模的方式让风险算得明,对风险进行定量化评估与管理。
“通过灾害模块、风险暴露模块和易损性模块三个巨灾风险测算模块可以帮助我们定量计算风险敞口有多大。而在这个过程中,人工智能、云计算技术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要以分秒为单位实时计算出资产与人员伤亡的预期损失,短期内迅速做出应急预案,对算力的要求非常高。”汪申说。
而如何让风险管得住?依据预警和应急预案,在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来临之前及时进行人员财产转移和资产修复是关键。而这个阶段,通过快速发展的物联网技术,如摄像头、振动器、红外探测仪等替代人工去探测降雨、水深等,大量代替人工,实时将预警数据传输到保险公司数据中台,能有力地辅助保险公司快速做出灾前和灾中的应对措施。
汪申举例,保险公司的风险减量服务有效保障了灾害过程中电力与电网企业的安全生产。以台风为例,在台风来临之际,通过实时获取气象数据,包括台风风眼距离海岸线200海里、100海里、50海里、20海里,甚至更近时的推进速度,保险公司可以进行实时预测,估算承保资产的预期损失,对于预期损失较大的地区,则调动救援团队进行实时资产加固和人员转移。
“这种做法将被动处理保险赔付的模式转变为主动预防风险的模式,不仅保障了能源企业的安全生产,同时也降低了保险公司的赔付成本,实现了多方共赢的局面。此外,风险减量服务也是‘双碳’与可持续背景下能源转型的重要保障力量。”汪申说。
最后,保险公司还要想得远,预测未来数月甚至数年后可能发生的风险,而气候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则是主要的预测手段。
“在ISSB框架下,目前保险业可以通过平均温升、自然灾害种类、测试指标和时间尺度四个维度做好压力测试。简单来说,平均温升涵盖1.5°C至6°C等多种温升情景;自然灾害则包括了台风、洪水、干旱和极寒等类型,在每种灾害下设50年一遇、100年一遇和250年一遇等不同情况,再通过平均年度损失、可能性最大损失等测试指标;最后,则是选取如2030年、2060年甚至2100年等时间点。结合气候风险模型对气候风险进行压力测试。”汪申介绍。
政府与保险公司如何相互减压?
而作为巨灾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政府在这个过程中能为保险行业如何赋能?
汪申认为,政府与保险公司是相互减缓压力的关系。如果巨灾保障没有政府财政兜底,保险公司将面临巨大的偿付压力;而保险公司若没有前置做好风险减量服务,将增大后续政府财政兜底的负担。
但与此同时,汪申也认为,在启动地方财政和国家财政应急之前,政府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帮助保险业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多层次风险分散机制的建立。
“政府可以探讨发行巨灾债券,以政府信用为背书向资本市场进行募资。此外,政府还可以参考COP28通过的损失与损害基金机制,牵头组建‘中国版’巨灾专项基金。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可以牵头推动与保险业与多边银行、主权基金、市场化基金进行合作。”
戴鑫也认为,地方政府与保险公司协同应对风险,可以更好地发挥政府的杠杆撬动作用。“政府具有国家信用背景,在推动保险产品和业务的落地和普及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国际上的普遍模式是以政府牵头,商业银行或者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的结构来为国家的巨灾风险提供保障,在保险市场层面成立巨灾共保体来提升它整体的承保能力。而部分国家已经建立了强制性巨灾投保的机制。”
“目前,我们看到中国在政府的推动下形成了行业层面的共保体来应对极端风险,如2020年,由9家单位共同发起筹建了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旨在分散农业风险的巨灾风险,为面临巨灾风险的广大农业生产者提供额外的保障。这些都是非常明显的进展。”戴鑫说。
受访专家认为,在推动建立政策性保险机制方面,财政资金引入保险机制也可以起到较好的杠杆作用。目前,也有不少地方政府已经在开始尝试。
汪申介绍,由于广东沿海、浙江宁波等地台风频发,当地政府积极尝试了指数型巨灾保险,支持地方应灾建设。
而成都市政府则针对巨灾风险推出了普惠性质的家财险,由18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为当地家庭财产提供保障,而政府部门的推广则显著促进了这类产品的普及。目前,上海、重庆、宁波等地也推出了城市专属的普惠性家财险产品。
除此之外,汪申认为政府还可在数据方面为保险公司提供共享支持,尝试构建气候风险大数据平台和早期预警系统。
“这些大数据要素将大幅提升对保险公司绘制风险地图、精准评估风险方面的效率和准确性,从而提供风险减量服务,帮助保险公司降低赔付额,最终减轻保险公司的偿付压力。”汪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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